第五章 佣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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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以后,懒散的李云终于从舒服享受的梦境中苏醒了过来,对于泉水的干涸,他并没有在意,只是身上的衣服已经不能穿了,让他很不舒服,但是很快就忘掉了,因为他知道附近一定会有人,也就有衣物,可是他没想到,由于这个地方环境太恶劣,所以没有人居住,里这里最近的村子也要百里之外。

  一个平凡村子里,一个老猎人看见半身**下披兽皮的李云从村子外走来,非常惊讶。

  这个年代赤脚无鞋,混上上下一点遮拦也没有,嘴里却叨着一根长草,样子带点轻松随意。可是他的身上,却洁白无比,让人迷惑,原本修炼的伤痕,早已经愈合,现在的他几乎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

  简直不能想像,他是怎样在外面不船衣服行走的。

  他的身体极为完美,比例就像神殿中的神明雕像,如果去掉身上那一身的伤痕,就是连最英俊最完美的男子,也会嫉妒他的,当然那是身体体现出来的,样貌很普通。

  于阳光之下,他的身上,散发着一种莫名的气息,既平和自若,又带点威严,极其英武。

  “你是什么人?”老猎人惊疑地问。

  “李云微微一笑,道:“我是人类,这个你应该能看出来,不是吗。”

  以前和师傅在一起很少说话,就算说话,也是用一些术语,当然大陆的语言是必须会的,但是很少运用,所有稍微有点不方便。

  他的回答,显然让老猎人非常迷惑。

  “你为什么不穿衣服?”老猎人又试探问道:“难道你在外面碰到抢劫的了吗?”

  “衣服被毁坏了。”李云微笑,拍拍自己的双手,道:“不是抢劫,是可怕的怪兽,和邪恶的植物。”

  “那你怎么一点伤痕都没有”,老人再次疑惑的问道。

  “伤痕吗,我也不知道,本来是有的,只是在那面的一个水里洗了个澡,睡了一觉,就好了。”李云随便的说着,手象征着指了下。

  “那不如来我家休息下吧!,还有我刚刚打了两只小野猪。”老猎人带点热情好客地邀请道:“平时我们村子,很难得来一个客人。你的衣服没有了,如果不嫌弃,我儿子去参军之前,留下不少。你现在看起来,就像野人一般,若不是你会说话,我都不敢相信。”

  “我是第一次出来,谢谢你的帮助。”李云点点头,道:“我叫李云,大叔你呢?”

  “别人都叫我老凯萨,以前有一个荣光的名字,现在早就丢弃好多年了,你就叫我老凯萨吧!”老猎人凯萨大叔因为年纪大了,又少见生人,所以有点罗嗦。

  回到老凯萨的家中,李云带点好奇地看着这个第一次看见的家。

  这个小木屋显然非常的简陋,除了一些兽皮,还有几张陈旧的桌椅和木床,就再无其它了,就是烤肉的搭架子,还在屋门口。不过相比起在森林中随意睡卧的李云,这个小屋倒也有一点家的感觉,让他觉得挺不错。

  待老凯萨把烤肉摆上桌,再倒了两大杯浊酒,一老一小对着开吃。

  “这就是酒吗?”李云皱着眉头,道:“这个味道太混浊了,喝了感觉很不好。”

  当然和他在山谷里喝的极品白酒相差许多,和那些仙品更是没个比。

  “是有点苦涩。”老凯萨哈哈大笑,把杯中酒一干大半,又大笑道:“像你这么年轻的时候,我也不喜欢喝酒,但是随着年纪的增长,我觉得它简直就是我最亲密的伙伴,几乎有一天不喝酒,我就浑身不舒服。”

  “师傅说男子汉应该会喝酒,但是不能多喝。”李云也笑道“所以我们在山里很少喝酒,每次都是遇见什么高兴事,才能喝道。”

  “喝酒除了会误事,有点伤身,还是不错的,像我这样的老头子,没有什么事可以耽误,身体也就这样了?”老凯萨一听,大笑,一干而尽。

  “我也认为喝酒很爽,可是我只能背着师傅喝酒。”李云笑道,随后也干了一杯。

  “如果我的儿子也能像你一般劝我少喝两口,那该多好……”老凯萨忽然带点黯然地摇摇头,老眼中带点潮湿,长长一叹,把李云面前刚刚倒满杯子的酒倒在自己的杯子中,又痛饮一口,然后大笑,道:“不要提那个家伙,给我讲讲你的故事好吗。

  “我的故事吗,其实很简单……”李云微微一笑,随口说起了一些自己在山谷里面修炼的奇异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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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神小镇。

  李云按照老凯萨的指点,向五十公里外的朝神小镇而来。

  一路上,不时有人好奇地看着他,甚至有人指指点点,但是,倒没有什么麻烦。等转到大路,李云发现这个世上代人走路的马车。而且拉车的是一种很大的怪物,但是好像没什么实力,自己可以轻易间杀死,和自己出来时候碰到的怪兽相比,就是爸爸和儿子的距离。

  李阳也看见一些不是人类的半兽人,虽然很少,可是李云对屁股后面多一条尾巴的人自然会特别注意。

  不过,李云觉得这也许异世间的人就是这样的,所以就没有很大惊小怪。

  更重要的是,那个屁股后面长有一条尾巴的人,明显是一个女孩子,他不好意思多看她的屁股。李云觉得样样新鲜,这个异世间,跟师傅描述的中原大地有着很多的不同,非常的新奇。但是似乎这里没有师傅描述的中原汉地那样,有很多很多的强者,个个都是冲锋陷阵的战将,相反,这里的人个个都显得弱不禁风。

  难道我们这个大陆和师傅生活的地方,实力相差就这么多吗,真是让人费解。

  朝神小镇对于身穿着粗布农人衣服的李云几乎不感兴趣,这里多得是背弓挎箭身佩长剑战斧的佣兵。相比之下,李云这样平凡的人来说,在这里非常的不起眼。

  “如果你想在这个国家生活,你必须有钱。”这是老凯萨说的。

  “如果你想有钱,最快就是就抢劫,或者做哪个贵族的打手得到老板的奖励,再有就是做佣兵。”这也是老凯萨说的。

  李云之前也听师傅说过佣兵这一个词,但是弄不明白佣兵是怎么一回事。老凯萨费了半天口舌,终于让李云弄明白,佣兵就是帮人干活再收钱的人。

  佣兵也不是想做就做的,得经过佣兵公会的承认,然后才能成为一个佣兵,才能接任务。

  李云接照老凯萨的指点,到处打听佣兵公会的处所。可惜,他问了半天,没有人理他。甚至有一次,他就在佣兵公会的门前,问一个身材极其高大的佣兵,可是让对方不烦恼地推开了,还用一种赵雷听不懂的语言,骂了一句不知道什么,再大咧咧而去。

  佣兵公会的人对这个傻头傻脑的李云大声嘲笑,让不识字的李云摸不着头脑。

  明明这个朝神小镇就有佣兵公会,怎么没人知道呢?

  幸好,当他问到一个面上有几条紫黑色斑痕的瘦高男子时,那个背着大弓而且皮肤显得有一种古怪的银灰色的高瘦男子非常耐心地给他指了路,甚至,最后干脆带李云来到佣兵公会的门口,才离开。

  “我想成为一个佣兵。李云的话一出,让屋子里面十几个高大健壮的男子大笑起来。

  “看你的样子,只能成为最低级的佣兵。”公会里就有一个老头子,又瘦又老,本来正在里间数着铜币,让李云打扰了,非常的不满,又看李云一身粗布衣服,不由语出嘲讽道。

  “好吧!”李云不计较这些,反正日后可以变的强大,也就可以加入更加强大的佣兵。

  李云一开口,公会里的人又一阵疯狂暴笑。

  其中有个全身披甲的栗发女剑士,她自己一人,远远地坐在一桌,一听李云的话,不由冷冷地看了李云一眼。

  “你有钱购买佣兵徽章吗?”里间那个老头子问。

  “没有。”李云摇头。

  从山谷里出来,本来还有些积蓄,可是都在路上被打丟了。

  公会里的人更是笑得几乎倒地,连佣兵徽章也买不起的穷人,一个乡下农夫,有点小武力的人类,竟然跑来当佣兵。

  对于他们的嘲笑,李云却不明白,还以为这些人天生乐观,有什么事都喜欢大笑。

  “那就去等着,我忙完了,再给你一张纸的证明。”老头子一听没有钱收,暗叹倒霉,不客气地喝道。

  李云刚找张桌子坐下,谁不知马上就有一个高头大马的黑大汉走过来,拍着桌子,道:“滚远点,这是我的地盘。”

  明明是空位,也不能坐吗?

  李云一听,大感奇怪,但身受师傅教导,有汉人礼让风度的他还是站起来,再挪到另一张桌子上坐下。

  众人一看李云胆小怕事,丝毫也无佣兵的勇气,不由更是笑得肆无忌惮,那个黑大汉得意地吼叫两下,表示威风。边上那个栗发的英气女剑士一看李云这个样子,大感失望,美目狠瞪这个模样长得很俊但毫无实力的家伙一下,再哼一声,站起来,准备出去。

  一看那个黑大汉,心中又有点点怒火升起,长腿一伸,将那个黑大汉当胸一脚踢倒,再自顾气呼呼地走了。

  众人一看那个黑大汉让她一脚踢倒,跪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不由个个目瞪口呆。

  那个黑大汉受到那个女剑士一踢,跪地半天不起,大觉丢脸。但是要他去追那个女剑士,是万万不敢的。于是将一腔怒火撒在李云的身上,他大吼大叫,又向李云走来,举拳欲揍,一副吃人样。

  “原来佣兵可以随便打人的。”李云完全曲解女剑士的行为,站起来,一拳将那个黑大汉揍得口鼻崩塌,牙齿与口血激飞,整个身躯轰然倒地。在那个黑大汉倒地的一刹,李云又将他一脚踢飞到屋顶,咚一声砸了个大洞,破空飞了出去,好半天才又掉下来,直摔下李云面前的桌子。

  轰隆一声,那张桌子与骨骼断裂的声音都清晰可闻,听得众人牙根发软几欲晕倒。

  李云在众人吓得心胆俱裂的目光中,拍拍手,仿佛做了一件漫不经心的小事似的。那个老头子吓得马上递出一枚佣兵徽章,希望借此来平息李云因为自己刚才无礼言语而带来的愤怒。

  果然,李云一见佣兵徽章,显然非常高兴,不但欢喜接过,还给老头子拱了拱手作个奇怪的礼节再出去。

  一看这个煞星不追究前事出门去了,众人悬了半天高的心才稍稍回归原位。

  个个都大汗淋漓,面面相窥,皆发现对方面无人色。

  (极度希望,各位来看书的兄弟们,就给小弟留下一朵鲜花好吗,你看兄弟多美悲惨啊,鲜花多少啊,看在兄弟这么可怜的份上给我留下朵,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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